利息上调加重了负担,价值税赋又高,造成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方式花样频出。 昨天,便有一对买卖房屋的男女走进了公证处,为了避税,两个毫不相干的男女成了一家人,卖房的男子当起了“丈夫”,买房的女子成了“妻子”。
但是,这个伎俩没有骗得过公证员的眼睛,很快便被戳穿。
“丈夫”送房给“妻子” “这是我妻子,我们想办理一个婚姻财产约定公证。”上午9点钟,南京市公证处办证大厅内,一男一女走到了办证窗口处,男子王某称,希望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妻子名下。
按照要求,王某和“妻子”吴某分别递交了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房产证等。公证员经简单查看,确认房子为王某一人所有,有完全的处置权。
“你们是夫妻,住在一起,为什么要进行财产约定呢?”
公证员一边审查材料,一边跟两人攀谈。
“这个……这个……没什么理由,我就想把房子产权人换成我老婆的名字,让她心里踏实一点。”男子回答说。
这个说法也能让人理解,但公证员在审查材料时却发现了一处“问题”:
两人出示的结婚日期为2010年的结婚证,其样式却是老版本的,这种版本至少在5年前就已经不使用了。进一步核对户口簿上两人的身份后,公证员又发现了一个“疑点”,在两人的户籍系统中,婚姻状况均显示为“未婚”。
公证员当即联系核发结婚证的民政部门,结果查询了半天,民政部门称从来没有核发过王某和吴某的结婚证。
“算了,算了,我们不办了!”王某发现“小伎俩”被戳穿,当即要回了证件。
面对公证员的询问,王某只好说出了实情。原来,他和吴某并非夫妻,只是房屋买卖的双方。
考虑到近期银行加息,价值税赋较高,为了避税,两人想出了以夫妻名义办理婚姻财产约定公证的方式,想将自己名下的房子顺利过渡至吴某名下,以省去数万元的税赋。
吴某说,结婚证是花200元钱找人做的,没想到被公证员识破。
涉房公证中,假的不少
“他们说的轻松,但我们可是一身冷汗。”南京市公证处王芃告诉记者,这种使用虚假材料申办公证手续的情况并不罕见,各式各样的假证件、假材料,如身份证、房产证、结婚证、文凭等,他们每个星期都会查出几件。去年就有一个中年女子带着“丈夫”来办理房屋抵押协议公证,可“丈夫”在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,连被抵押的房子是哪年买的都不知道。最终,那名女子只好承认所谓的“丈夫”是找人假扮的。
王芃说,受房价上涨、交易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,这些“假证”、“假人”,基本都出现在房产等公证手续中。据悉,从2月9日年后第一天上班至今,短短三天时间,公证员就发现了一起以假证申办公证手续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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